荣誉、鲜花和掌声献给劳动者拉萨首次公判3·14事件犯罪案件图文:掘隧盾构机即将起吊当场缴获19支长短枪广告:武商量贩广告:苏宁电器患者手术后左肾“失踪”武昌江滩四期公园明日开放
查看本版大图 下一版     版面概览
 第1版 要闻
·荣誉、鲜花和掌声献给劳动者
·拉萨首次公判3·14事件犯罪案件
·图文:掘隧盾构机即将起吊
·当场缴获19支长短枪
·广告:武商量贩
·广告:苏宁电器
·患者手术后左肾“失踪”
·武昌江滩四期公园明日开放
----  
 
     日期检索
1 要闻 2008.4.30 星期三

拉萨首次公判3·14事件犯罪案件
30名被告获刑,其中3人被判无期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3·14”事件部分犯罪案件被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4月29日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举行宣判大会,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巴桑等30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放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巴桑、索朗次仁、次仁等3人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晋美、格桑巴珠、格玛达瓦、多觉、米玛、阿旺曲央、巴珠等7人1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亚杰、曲培扎西、多吉达杰、阿旺、格桑次仁、米玛、索朗次仁、洛桑桑旦、次旦、培桑扎西、拉巴次仁(大)、洛桑扎西、拉巴次仁、塔庆、土旦加措、扎西加措、格桑顿珠、旦增坚才、格桑尼玛、益西等20人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之一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德庆乡一寺庙僧人巴桑,因带领其他5名僧人和5名当地闲杂人员,打砸德庆乡人民政府、打砸焚烧11家商铺、围攻警务人员、抢劫财物,造成巨大损失,犯了寻衅滋事等罪。跟随巴桑的其他5名同案犯僧人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3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当日,300多人前往现场旁听。旁听人员表示:审判结果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