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打造招商同盟国内金价大跌“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首批黑名单公布广告:海名威液晶电视消费 中国全球第三严禁手机漫游费借机涨价1月份企业商品价格环比上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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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版 财经
·武汉城市圈打造招商同盟
·国内金价大跌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首批黑名单公布
·广告:海名威
·液晶电视消费 中国全球第三
·严禁手机漫游费借机涨价
·1月份企业商品价格环比上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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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财经 2008.2.27 星期三

发改委、信产部联合发文
严禁手机漫游费借机涨价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北京商报》报道下月1日起,手机漫游费将执行下调后的新标准。而由于电信企业在一些地方推出的实际漫游资费原本是低于新标准的,因此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25日联合发文,严禁电信企业借新标准实施之机,抬高这部分价格。
    从下月1日起,国内5亿多手机用户漫游时将按照主叫上限降至0.6元/分钟,被叫上限调整为0.4元/分钟的新标准执行。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则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也就是将目前漫游通话时发生的三部分费用——漫游到当地本地通话费、纯粹的漫游费和长途费“三合为一”。用户产生漫游后,每分钟通话资费最低也要0.6元,最高甚至达1.5元。
    然而,此前电信企业在一些地方推出的优惠套餐,其漫游费的价格已经低于新的上限标准。很多用户担心有电信企业会借机取消原有的优惠,将漫游费抬高至调整后的新标准。两部委就此发文明确,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两部委表示,漫游通话费高于新标准的电信企业,如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执行新标准的最迟时限不能超过今年5月1日零时。